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,提高行政效能,方便群众办事,日前,乐安县决定精简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、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审批、餐饮服务卫生许可校验等19项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。
据了解,根据省、市有关文件精神,今年,该县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县本级负责实施的14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。其中,决定保留的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108项,承接省、市级下放或委托的18项,精简19项,精简率为17.6%。为进一步做好保留和精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,对保留的项目,该县要求相关单位对外公布项目名称、设定依据、办理条件、申报材料、办理程序、办理时限以及收费等内容,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,绘制流程图并纳入全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统一运行;对精简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,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实施,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;对承接下放、委托项目,将切实履行好下放、委托权限,规范运行。 |